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社会民生

如何评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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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个回答

谢谢多次邀情,尝试作答,仅供参考。我觉得合情合理,首先看看什么是开会经常提及的词汇?“消费升级”!关键是拿什么升级,我在不少自己文章也写到了,不要搞那么多绕来绕去的东西!

从微观个人来说,简单美妙的数学公式一般都能很好的说明问题,而且还是小学数学:消费≤收入,否则必然要动用个人信用,现在各个银行都在纷纷降低信用卡门槛,网络贷等也是层出不穷,都在有意识的刺激消费,这些机构非常识时务而且有大局观的去支持这项宏观政策,但是借钱消费从以上的简单逻辑关系来看,绝对不是长久之计!某主持人说过:我们社会最怕培养出有逻辑思维能力的人,因为这些人不容易被洗脑,不会被牵着鼻子走,对于利益集团是非常大的问题,所以我们一方面强调培养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但却做着土地财政和娱乐至死的勾当,这也是为了培养优秀的工作机器!如果认识到了这个简单的数学关系,很多事情也就没有那么扑朔迷离了,降低个税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增加个人收入,降低个人偿还贷款风险以及增加消费。你别看这个税减免的数额不大,但现实却是8.4%的工薪人群贡献58%的工资个税!而且工薪是社会消费的主体人群,整个基数乘下来对消费的促进作用会非常明显!

从宏观上讲,也是合情合理的,社会总负债率在250%以上,到了不得不考虑中产阶层(或伪中产)还款能力和整个社会的信用消耗问题,上层人群就算出现违约问题,虽然违约数额大,但毕竟是基数是少数人群,不会引起系统性的信用风险,最近违约的、破产的、跳楼的大企业不在少数,但似乎这次这些企业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作用没有原来那么大了,原来一遇到信贷收紧,这些企业哭爹喊娘,尽做泼妇相,等着国家放水和兜底,还真有作用,过去总会出台各种货币政策为这些企业解围,但这次似乎异常的严厉,从去年11月份到现在,广义货币供应增速基本维持在9%以下(除了春节这个月),多少庞氏融资企业跑路,多少所谓的正规大企业违约,又有多少扇贝被冻死或者逃跑?去杠杆周期内,各种企业的牛鬼蛇神都会出来,我们准备好,坐等这些企业的深情表演,我的本地话叫“出洋相”。虽然庞氏融资企业跑路是必然的,但是它们可以作为经济环境的风向标!春江水暖鸭先知,虽然这些垃圾不是什么好鸟,但还是有一定的预警作用,去杠杆周期意味着不能继续借新钱还旧帐,庞氏融资企业也不太可能拿到太多的民间融资,企业破产是很正常的,我预估上层是做过测试的,最近死的企业哪个是正经做事情的?都是通过股市进行疯狂收割的企业,如同吸血鬼,不能自己造血,必须通过吸收其他人的养分才能生存,这些企业虽然根系庞大,关系网复杂,但让国家兜底是要看经济环境的,现阶段的是去杠杆以及大概率的经济下行阶段,让中央兜底恐怕没那么容易!中央手里牌不多,优先保谁呢?我之前错误的判断了形式,认为是会保国企,到现在的很多政策来看,似乎不是这个选择,现在要求国企混改和盈亏自负!已经很明显了,中央手里的资源至少不会优先给国企解套,虽然很多人都不相信这个观点,仁者见仁吧!

惯性思维,因为之前的房地产等资源再分配平台一次次的收割中产阶级,使很多人变得除了房子以外,再无其他优质资产,而且还要背负一身贷款,并且使很多人形成了“中产不可能从政策受益”的惯性思维。所以我的这个观点很多人也会极力反驳,我很理解,但还是要提出来:任何时候中产都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财富状况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次中央手里的牌是要保护中产的财富了!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降税,降个人税!间接方式就是降低企业税,企业利润增加会降低很多人的失业风险,或多或少会影响到个人收入!从结果上来看是对中产有利,但任何决定不可能逃得过一个“利”字,从我看来,这次降税并不是出于感性和同情中产考虑,而是为了稳定社会债务的爆发风险!个别企业暴雷对中产的收入影像是间接的、小范围的,一旦社会中产集中出现债务违约,那就是最直接的爆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再回到消费升级上来,升不升级都是小事,关键是能不能稳定住现阶段消费才是现阶段最大的问题,消费不足结合产能过剩是每个市场经济体会遇到的血淋漓的教训,上上月是我们近年来经济发展中居民储蓄首次出现负增长!多少中产为房子背上了巨额贷款,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又要还贷款,又要日常生活支出、教育、医疗等必要开支。虽然科技持续发展,人均创造财富速率加快,但反而人的生活压力越大,这个问题这里不深入讨论了,同样是仁者见仁!不确定中产还有多少余粮来进行消费了,更不要提升级的问题!

最后,我个人觉得逻辑很重要,分析问题本质时除了数学数据以外,还要加上一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关键是这些人想要“短期的利”还是“长期的利”!个人觉得“08年4万亿”是短期的利,降税也是短期的利!长期的利现在我眼界不够,还没发现,缝缝补补也能生活!

编辑于 2018-06-19 21:09

大多数公共事务,表面上看起来简单直观,其实内在原理十分复杂。好多时候并不像表面上看上去的那么回事。希望大家尽量深入地冷静地思考,不要被无良媒体带了节奏。

下面我尽量详细一点介绍一下这次的个税改革。

在老税法中,个人所得税有3500的免征额,超出的部分按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为了便于理解,我做了一个表格。

理解个税有一个关键点是什么呢?就是“分段征收”的概念。比如说,你的月收入4000元,超过了3500的免征额,所以要缴纳3%的个人所得税。但并不是这4000元收入都要×3%,而是超出3500的那500块×3%。

假定有一个人,月收入10万元,那么他需要缴纳多少个税呢?

首先我们需要把这10万元收入分成8份:

10万=3500+1500+3000+4500+26000+20000+25000+16500;

这8段分别需要承担0%,3%,10%,20%,25%,30%,35%,45%的个人所得税,因此这个人需要缴纳的个税数额=3500×0%+1500×3%+3000×10%+4500×20%+26000×25%+20000×30%+25000×35%+16500×45%=29920元。


有些人喜欢说一句什么话呢?就是下面这句:

不真金白银提高起征点,去搞各种复杂抵扣的行为都是耍流氓。

上面是他的原话。乍一看上去好有道理哦,也很有煽动性。直接提高免征额(他原话是起征点,不过我估计他压根分不清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多省事,一目了然,没有寻租空间。搞复杂抵扣的话,又要这个证明又要那个证明的,很麻烦,并且还有很多寻租空间,所以就是耍流氓。

好,那我们就来看一下,直接提高免征额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

对于数学比较好的人,一眼就能看到结论了,因此我不详述,直接说结论。

直接提高免征额,比如从3500提高到5000,对某个人的减税效果,等于免征额提高的额度×这个人承担的最高税率,即,对于收入10万的人来说,减税675元,对于收入7万的人来说,减税525元,对于收入2万的人来说,减税375元,对于收入5000的人来说,减税45元。

不能直接理解这个算法的,可以花点时间算一下试试。

总之,直接提高免征额,虽然所有人都会得到减税,但是对富人减税更多,是一种变相的劫贫济富。

同时,提高免征额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对低收入者免税,降低其生活压力”。

上面两个结果的共同作用,决定了免征额的提高幅度,必须是适当的,而不是无脑提高。

从个人所得税的基本作用——调节收入差距(通俗来说就是劫富济贫)——来看,免征额的数额,应该基本等同于社会对“低收入者”的定义,等同于维持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基本开销数额。

如果对中国现阶段的收入水平有所了解,就会知道,月入5000其实是一个很高的标准,绝大多数人的收入都达不到这个水平,月收入能超过5000的,妥妥地是中产了。并且月入5000足够覆盖所有日常生活的必要开支(不考虑买房的情况下)

老百姓之所以希望提高免征额至8000元甚至1万元,主要是因为对于我上面所说的,尤其是“直接提高免征额,虽然所有人都会得到减税,但是对富人减税更多,是一种变相的劫贫济富”这一条不甚了解,只是朴素地认为“免征额提高了我就不用缴税了”。

以董明珠为代表的一些企业家之所以提议提高免征额至8000元甚至1万元,我认为有两种可能:

1、身为企业家,接触的多是公司的管理层,很少接触底层百姓,因此对中国人的实际收入水平有误解,以为月入1万是穷人了。

2、为了求取一个好名声。如上面所说,老百姓是希望免征额提高的,而企业家们知道这一点。因此他们建议提高免征额,可以给自己留下一个好名声。并且他们知道这种不合理的建议人大根本不会采纳。

某些人说:

征求社会意见几个月,收到意见几十万条,都是直指起征点过低,最后根本没有半毛钱改变,反而搞成各种似是而非、复杂无比的抵扣,口惠而实不至,果然是要拔最多的鹅毛,让最少的鹅叫,触动利益难于上青天。

我想要说,如果仅仅因为群众的呼声高,就制定一个不合理,不利于群众的政策,那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政府,就像如今的蔡英文政府一样,因为群众反核的呼声很高,就反核电,结果搞出来一个“用爱发电”的闹剧。中国之所以成功,中国政府之所以负责任,就是因为中国政府不怕被骂,坚持做一些正确的事情。

这个问题将“专项抵扣”看作是免征额提升幅度较低的补偿或者说是替代品。其实不是这样的,“专项抵扣”体现的是个税改革的另一个思路,这个我后面再说。即使因为实际操作原因,“专项抵扣”的执行情况很不乐观,也并不影响这次个税改革的减税效果。


某些人说:

不真金白银提高起征点,去搞各种复杂抵扣的行为都是耍流氓。

我想说的是:

只会盯着免征额看的人,才是耍流氓,因为这次个税改革的重点压根不在于免征额,而在于降低税率。

免征额只是适度提高至维持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基本开销数额,对“减税”起不到太大作用,真正导致减税的,是税率的降低。

官方说法是“低档税率级距扩大”,这个说法有些拗口,但是更加准确。通俗的理解的话,其实就是税率降低。

我们来比较一下两种改革方案。

方案A:按照某些人的意见,将免征额提高至8000元,但是不改变税率。那么税率表就变成了如下这样。

方案B:新税法的方案。即免征额只有5000,但是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税率表是这样的。

我们假定现在有A、B、C、D、E、F、G、H八个人,月收入分别为8000元、17000元、30000元、40000元、60000元、85000元、100000元,200000元,按照两种方案分别计算个税,结果如下:

可以看到,某些人的方案和新税法的方案相比,只有月收入8000元这一档少了最多不超过90元的个税,收入再高一点,他的方案个税就开始更高了。并且收入越低,高的幅度越大。对于月收入大于20万的富人来说,两种方案并没有本质区别。

这是和某些人的方案相比。

如果是和老税法相比,因为免征额和税率同时降低了,所以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减税的。

当然,也有极少数人的税收是增加的。比如同时拿两种收入的人。在老税法下,两种收入都没过免征额,因此没税;但是在新税法下,因为对收入是综合征税的,所以两种收入加在一起,过了免征额了,所以要缴税了。

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说,这是合理的。上面我们提到过,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社会功能是调节收入差距,即劫富济贫。因此对富人的税率比对穷人的税率高。判断穷人富人,肯定是按照总收入来算的。过去之所以分类征收,是因为征管手段不成熟,无力合并征收:现在合并征收了,实际上是税法和税收手段的进步。

说实话,老税法确实存在许多问题,比较明显的是以下几条:

1、征收率极低。农民不收、低收入者不收。这两条还相对合理。但是个体户几乎不收、资本家几乎不收、有钱人几乎不收。比如某个在北京有10套房产的富二代,收租的时候不开发票,所以就完全不交个税:而他的租客——月入1万的程序员——每天加班赚了点钱,一半都交房租了,结果还要被当做高收入者按住猛收税。我国的个税已经完全沦为了“工薪税”,只有2200万人交。

2、中产和中低收入者的税收压力太大。在老税法下,3%,10%,20%三档税率的级距分别只有1500、3000、4500,再加上3500的免征额,等同于月收入超过12500就要承担25%的个税税率了,而月收入38500还是25%的个税。这在七年前是合理的,因为在7年前,月入12500和月入38500都属于“极高收入”,承担高税率没有问题;但是在7年后的今天,老百姓收入普遍比七年前翻番,这个时候月入一万多点的人非常多,最典型的就是一二线城市的程序员,这些人只是中产中最苦逼的一群,却要和有钱人承担一样的税率,是不合理的。

这次个税改革的核心思路是——为中产减税。因此,年收入10万~50万的中产减税幅度是最大的。

3、分类征收,导致部分高收入者可以避税。比如某个上班族,工资3500;兼职写小说,月入800块。两个地方的收入都没过免征额,于是不交税。可是实际上,他的总收入是4300,按理说应该缴税的。

这次改革改分类征收为分类和综合征收乡结合。把能综合的综合到一起去了。还有些暂时无力综合的,还是分类征收。

4、一刀切,未能区分不同人的不同压力。比如,某个考上大学的农村娃,父母年老体衰还没社保,一身病需要天天吃药,这个农村娃当程序员,天天加班,头都秃了,月入20000,结果天天啃馒头;另一个城里娃,父母体制内退休,天天跳广场舞。自己有套学区房,生活无压力,随便找了个简单工作混日子,月入3500。在原来的税法规定下,农村娃需要缴纳高额税负,而城里娃却不用交税。

这次的专项扣除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种先进的思路,发达国家都是这样的。比如美国,扣除的项目五花八门。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专项扣除的可操作性不强,需要各种证明什么的,可能会比较麻烦。其实不是的。过去之所以“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证明大行其道,实际上是时代所限。中国地域极大,人口众多,流动频繁,一旦跨省,基层政府还真就没办法认证身份。

但是现在科技进步、信息联网,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少。即使短时间内仍然存在,但也是管理水平所限,不影响“专项扣除”思路的正确性。国务院制定专项扣除细则的时候,也会考虑到现实情况,对于一些难以操作的部分不会强行要求。

比如,子女教育支出难以认定,所以国务院可能不会要求提供发票报税,而是直接按照子女年龄和人数定额扣除(比如一个孩子每年扣除5000元);赡养老人同理,父母无退休金的,一个人每年扣除5000元。这种思路虽然没能细化区分不同人的不同压力(比如同样养孩子,大城市和小城市成本完全不一样),但是至少区分了有孩子和没孩子的人,并且可操作性很强,也不麻烦。依旧是进步。具体分析等国务院细则出来之后我再写。

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的首要目标是调节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而不是为了那点钱。

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的首要目标是调节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而不是为了那点钱。

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的首要目标是调节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而不是为了那点钱。


2018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8127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331亿元,个税占比7.8%;如果再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是卖地收入)算上,政府收入总共135568亿元,个税占比6%。注意,这还是个税占比最高的情况。

政府每年预算光赤字就3%以上,个税真的不占税收的大头。

可以说,这次个税改革,针对的都是原本存在的关键问题。改分类征收为综合征收,设计了抵扣项目,利用抵扣链条提高征收率。(强迫房东缴税,维护社会公平)

这些都是比较专业的知识,不强求每个人都懂。但是,某些人只盯着免征额算(还分不清免征额和起征点),看到免征额没有如自己所愿提高到8000元就大喷特喷(我猜他的收入应该就是5000元~8000元之间,如果提高到8000元,刚好自己就不用缴税了),这种行为真的很low。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税法不能弄的太复杂,复杂就是骗人。是政府故意弄的老百姓看不懂,用来骗人的。其实不是这样的。当然,税法应该尽量简单,尽量让所有人都能看懂这一点没问题,但是有些事情本来就是复杂的,再怎么简单也没办法简单到所有人看一眼就明白的程度。并且新税法并不复杂,虽然不能一眼就看明白,但至少看过我的解释之后,绝大多数人应该能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下面我针对某些人呢的观点进行针对性反驳

@猪小哼


可以肯定,这些抵扣会采取先征后退,也就是说单位每月代扣照扣,你有符合抵扣项的,自己找齐各类证明、材料、发票,每月去税务大厅这个窗口那个窗口的排队申报退税返还。哦,对了,你还得去银行开个证明,证明返还的账号是你自己的
你要租房发票是吧,那房东就得缴税,然后你以为你租房2000块一个月,就能给你减少2000的征税额啦,恐怕是统一一个标准----比如500、800块啥的,然后,你每个月都得为这些几十百把块税收返还东奔西跑,很烦吧,那就对了,不去办不就不烦了么。


“每月”

新税法说的很清楚,个人所得税是“按月缴纳,按年申报”,即每年只需要申报一次,而不是该答主脑补的“每个月一次”。

“这个窗口那个窗口”

年收入12万元以上需要自行申报个税的政策已经搞了好多年了。事实证明,并不是很麻烦。

“你还得去银行开个证明,证明返还的账号是你自己的”

看来这个答主连银行卡都没用过哦~难不成答主每次用自己名字的银行卡的时候,还都提前去银行开了个证明了?

“你要租房发票是吧,那房东就得缴税”

不知道这位答主知不知道这叫啥?

这叫抵扣链条。你要免税,所以管房东要发票:房东给你开了发票,房东就要交税。

抵扣链条是一个非常精妙的设计。精妙在哪里呢?减少偷税漏税。因为抵扣链条的存在,房东想要偷税漏税的难度就增加了好多。

难不成这位答主是觉得有好几套房子收租的富人,应该逃税,并且我们应该支持他们逃税?

赡养老人的抵扣更是扯,按尿性,你得先去派出所开证明你有老人,再去居委会开证明这老人还活着,还得去计生办开证明你和你老婆都是独生子女,最后去社保局开证明这个老人没有社保养老金,全部都齐活了,如果听到税务局告诉你本地区赡养税前扣除标准统一是每月200、300块之类的,会不会吐血。

喵喵喵?

难不成这位答主未卜先知?国务院的抵扣政策细节还没出来呢,就什么都提前知道了?

个人信息联网没听说过?真当互联网白发展了啊?

征求社会意见几个月,收到意见几十万条,都是直指起征点过低,最后根本没有半毛钱改变,

哟哟哟~~几十万条意见都指出免征额应该提高到8000元,于是就提高到8000元了;然后大家一看,原来我的话这么好使啊,于是明年提意见说提高到2万元好了;然后后年再提高到10万元……那最后要不要免税啊?

税法制定本身是一个专业的、科学的事情,征求民众的意见是为了看到民众的诉求,不是为了无条件满足民众的要求的。老百姓说什么就无脑听什么的政府不是一个合格的政府。什么都听老百姓的了,还要你专家干嘛?需要重点考虑的还是专家的意见。

反而搞成各种似是而非、复杂无比的抵扣,

看来这位答主是完全不懂什么叫做“综合税制”了。就这么说吧,现在的改革方向是在朝发达国家靠拢,比原先的分类征收要科学的多。

历时七年,起征点从3500块才到5000块,物价指数都没跑过,过于偏低。

没跑过物价?喵喵喵?

5000/3500=1.43;七年长了1.43倍,相当于每年涨5%,没跑过物价?中国物价每年上涨5%以上了?

更何况现在增加了抵扣,其实真实免征额能达到7000以上,相当于3500的两倍。


关于税越减越多的问题。许多人喜欢拿“税越减越多”来开嘲讽。

“税越减越多”有两种可能,一是因为通过减税促进了经济增长,增加了税基,最终导致税收增加。但是这种情况下,只是税收绝对额增加,税收占GDP比重是下降的。

第二种可能是“征收率”提高了。即,逃税漏税变的更难,依法缴税的人增加了。

我国在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税收收入占GDP的比例是增加的,所以我国属于第二种情况。

但是我要说的是,第二种情况是好事!!第二种情况是好事!!第二种情况是好事!!

我就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好了。像范冰冰那种逃税漏税的人少了,难不成是坏事?

税率降低了,说明我们这种合法纳税的人负担减轻了;税收收入高了,说明原本逃税的人现在逃不了税了。这其实是一件应该拍手称快的事情。

当然,你可以认为,宏观税负还是太高,所以要继续减税。因此,支持继续降低税率是没问题的。但是,拿“税越减越多”来对之前减税成果冷嘲热讽的人,不是蠢就是坏。

目前我国的减税动作还远远没有完成,其中减税金额最大的一个动作就是增值税三档变两档。作为占税收比例最高的主体税种,增值税减税能造成最大的实际税收负担减轻。现阶段增值税税率是16%,10%,6%。预估会取消最高档16%,原本适用16%的类别降低为10%,适用10%的降低为6%。这个降税幅度是很大的,主要目的是降税。个税改革的主要目的还是调节收入差距而不是降税。



然后关于我为什么这么支持这次个税改革的原因。站在国家和民族的角度来看,这次改革确实是良性的,因此我当然支持;另外,我个人也在这次改革中获益颇多。

我来给大家算一下啊~

我是写东西赚钱的,假定我一年赚20万稿费。

老税法是这么规定的: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按照老税法,我需要缴纳20万×80%×20%×70%=2.24万人民币。

新税法是这么规定的:

1、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3、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按照新税法,我需要缴纳的个税计算方式为:

收入额=20万×80%×70%=11.2万;

专项扣除假定为每年1.6万,基本扣除6万,所以应纳税所得额=11.2万-1.6万-6万=3.6万;

适用3%税率。纳税额=3.6万×3%=1080元。

看到没,诸位?我原本要交2.24万的个税,现在只需要交1080元,是原来的1/20不到!

对于这种减税幅度,敢问哪一个正常人还喷的出来?!


至于有些人冷嘲热讽说什么纳税光荣的,纳税当然光荣。我交的税变成了解放军的辽宁号、歼20、99A,变成了解放军的工资,是用来保护我的安全的;变成了西部的扶贫资金,是用来支持现在还挣扎在贫困线上的同胞的。对比某些不想交税还想要享受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懒汉,身为自食其力的人,我当然优越感爆棚!!

编辑于 2018-09-03 15:39

重点一


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月,即6万/年


图文更直观。


来自互联网


我们再来看看新旧税收整体对比。


来自互联网


可以发现,变动较大的是中低档部分。




重点二


新版个税对中低层收入人员是好事


新版个税到底是怎么算的?看下图。


来自互联网


其他薪资也可以参照下表来看,更清楚。


来自互联网


新版个税对月入1万-2万的中低层收入的人来说,还是比以前要划算很多的,如果你有房贷,那应该更得益。


因为这个阶层,占有“扣除项”比例最多,比如房贷支出就是其中一个。


以月收10000,月供5000为例,那么你需缴纳0元个税;假设月收入15000元,月供5000元,那么你可以节省1149元,仅需缴纳71元个税。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新版个税并不是简单地上调了起征点和级距,而且由分类税制转变为综合税制。


举个栗子:

A和B的月收入都是5000块(不考虑五险一金)。

A的收入来源只有工资薪金,所以税收这一块就是(5000-3500)*3%=45元。

B的收入包括3000块工资薪金、1000块稿酬、700块房租和300块劳务报酬。

那么按分类税制来说都不在起征点范围内,所以就不要缴税。

收入相同,但工资来源于个税却不相同,显然不利于税负公平分配。

而实施综合计税,就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收入合在一起进行计税,更为公平。




重点三


赡养老人支出将纳入到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考虑到我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独生子女居多,很多家庭都是两人养四老,压力非常大。


这次将赡养老人的费用也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应税所得额=综合所得-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个人购买商业险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


简单来说就是说养老人、养孩子都能抵税。


这对大部分人来说,也算减压不少。



不管怎么样,再过一个月,我们的工资就要按新税法缴税了。


这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制度,还是要好好了解啊。


祝大家都早日发财,我们明天见~


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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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18-09-04 13:36

就在昨天,人民日报发布了人大对个税的二审消息,其中,专享扣除中增加了一个专项扣除项目。其他内容基本保持不变。

关于个税起征点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看。

草案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条规定,也就是媒体所说的,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自1980年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月后,我国先后三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7年间,平均工资在不断上涨,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需要上调,才能减少中低收入者的压力,增加这部分人到手的实际收入。

  为什么个税起征点要提高到5000元?依据何在?

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认为,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调解收入分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看个税,不能单纯考虑一方面因素,而要综合考虑各方面要求。起征点除了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情况外,还要考虑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直接税发挥调整收入分配的功能。“虽然有人觉得5000元的标准离预想的有一定差距,但是如果大家仔细算一下,这次改革是综合改革,除了提高5000元基本减除标准之外,同时增加了一些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的级距。可能你以前适用的是10%的税率,个税法修改以后就适用3%的税率,这是一个综合减税的过程。”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指出,这次个税改革的主导思想之一,就是要给中低收入者减税,但与以往几次改革不同的是,这次减税并不是单纯地提高费用扣除标准,而是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起征点将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提高了近43%;

二是加进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从而使费用扣除标准从过去的“一刀切”变成个性化的费用扣除,让税前扣除标准更加贴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三是调整了累进税率表,拓宽了3%、10%和20%三档低税率适用的所得级距,如以前3%的税率只适用每月0-1500元的应税所得,修改后适用于0-3000元的应税所得。“应当说,这次‘三管齐下’的减税措施也是个税法修改的亮点之一。”


总之,看个税不光是看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还要看其他税级调整和扣除项目,相比之前的简单的3500,我已经是有些满足的了。

编辑于 2018-08-28 12:34

谢邀!虽然还是很低,但总比不调要强。覆盖面虽然很广,但减税的绝对值还是不多。

发布于 2018-09-11 07:16

没P用。

1.现在个税最大的问题是沦为了工薪税,大多数纳税人都是正规企业上班族。一些现金付款的交易没有被征税。个税实际上起了劫贫济富的作用。

2.名人富人避税渠道很多,目前还少见对他们的监管。这部分人完全可以靠低薪甚至零薪水,个人消费走公司账等方法避税。

3.中国每年的实际通胀率都很高,那征税的时候为何不考虑抵扣每年的通胀率?通胀本身就是一种税(铸币税),那么征税的时候就要有所抵扣,不然就是重复征收。

4.众所周知中国最大的资金池就是楼市,拉开居民收入差距的主要也是资产性收入。那么对楼市征收资本利得税或者房产税就可以了。费那么大力气征个税,事倍功半。

5.中国各地收入和消费水平差距很大,一线城市月薪两万,未必比七八线城市月薪3000幸福感更高,全国一刀切的方法本身就欠妥。

现在就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重点的问题都不去解决,在无关痛痒的地方大做文章。

至于是蠢还是坏,不得而知。

编辑于 2018-12-31 13:45

对广大工薪阶层的朋友来说是好消息,虽然提高的不多,不过能少交点也是挺好的。

发布于 2018-08-29 14:15

新办法实施后,大家都以为我们缴税要变少,收入要变高了吧?表面上看确实如此




大家可以看看表,5000到8700工资的,一年省了540到3900元不等,确实是重大利好消息,但是大家有看过上个月社保改为税务局征收的新闻吧?

也就是说,税虽然扣的少了,但是企业的社保必须按照实际工资缴费了,以前企业按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交社保的时代结束了!

那实际中到手的工资是多少呢,我们以5000元工资为例,改革前企业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改革如下图

改革前是4625元!改革后是4080元!!

到手的工资还少了540元!!!


虽然社保缴费标准提高,以后养老账户里钱会更多;但是对于大部分年轻人来说,65岁以后甚至68岁以后的事情实在是未知,应该不如到手的工资来的实在吧!


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

发布于 2018-09-01 11:56

其实纳税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能享受纳税人对应的时候权利。把收入90%都上税我都没意见,只要能包吃包住、包教育、包医疗,账目公开透明,我也觉得值。

发布于 2018-09-16 07:06

谢邀。起征点提高是对于底层有帮助,只是这个提高的幅度实在有点小家子气。如果只是工资薪金这一块收入,可以税前扣除的就包括扣完五险一金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扣完这些还可以再扣5000。工资上万也不见得要交税了。

但是对于有多项收入来源的人会不划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这些原本可以分开扣缴个税的统一到一块儿很可能就会累进到比较高档位的税率,到时候可能会出现宁可少要一点稿酬避免跨档的情况。

我现在还是比较质疑这种综合征税对于源泉控制的能力。说一个很简单的:个人出租房产的收入税收部分很多都漏征。还有很多是可以通过阴阳合同规避掉的。目前只有工资薪金因为是单位发放有代扣代缴才相对好把控一点,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我就不懂要怎么算了。

编辑于 2018-06-21 21:13

又快到月底了,距离下个月还有10天不到的时间,小伙伴们估计都在念叨着时间快点过,毕竟大伙披星戴月干了一个月,等的就是发工资或是资金回笼的那一天。

但是领了无数次工资的你们,每次看到被东扣西扣后剩下这带着小数点的工资,除去五险一金,你们是否知道自己的收入到底被扣了多少税?是怎么计算的?被扣的税都去哪了?

今天小伟继续整点干货,撸起袖子,为大家深扒一下“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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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税,我想起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至理名言,“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收是不可避免的”。每个人都会与税收打交道,只是有些纳税会让我们看不见、摸不着。

税收古来有之,我们国家最早的税收制度就是夏禹时期创立的“贡法”,由农民来耕种官家土地,然后按照“十取一”的上缴标准缴纳粮食。

比如"民耕百亩,彻取十亩以为赋……”,这里耕作百亩收获的粮食就是我们现在的劳动所得,而缴纳的十亩粮食,就相当于我们如今所说的个人所得税。

税收在国家财政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个税作为税收的一部分,与我们每个人人相关,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相关统计数据能看出一二。

2012年的时候,个税在国家总税收中占6%,2015年我国总的税收是11.04万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是交了8800亿元,现在的个税在总税收中所占的比重为8%左右,而个税中的70%是由工薪阶层来交的。

1980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块,到2007年提升到2000块,再到2011年,个税起征点从2000块提高到3500块,这里说的起征点是指如果小伙伴们的工资在3500块以下是免征个税的。

这样看来,小伙伴们是否也觉得工资要是能提高达被扣税的水平也挺不错的~

-2-

说到这里,估计有些“机智”的小伙伴会说要是把个税起征点提高些会不会更好些?比如提高到6千甚至是3万起征。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先来看看是工薪阶层如何计算的~

先看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适用)


(速算扣除数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常数)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理解,我想给大伙举个栗子~

比如小吴每月工资收入6300元,扣去五险一金1000元(五险一金不需要征收个税),实发工资是5300元。那个小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呢?

我们这样计算,除去3500元免征额,超出的1800元在1500~4500元之间,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也就是1800×10%-105=75元,也就是说小吴每个月工资需要扣掉75元的个税。

再比如隔壁老王月入30000元,扣去五险一金3500元,实发工资是26500元。超出的23000部分,按照税率表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由此计算出老王每个月需要应缴纳个税是4745元。

如果按照小伙伴们的说法,将个税的起征点提高到30000元,那么小吴每个月就可以省下75元的个税,而隔壁老王省下的税就更多是4745元。

从小吴与老王的对比可以看出,把起征点提高,中低收入者的个税会有小幅度的下降,但是富人就有更大幅度的下降。而我们实际的负担并没有下降,相反国家替我们所承担的例如“养老”、“生育”等部分就会小很多,而我们自己的负担间接加大。

所以说如果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那就等于无视不同家庭的差别,起不到应有的“劫富济贫”作用。不管个税起征点提不提高,小伟觉得当个税制度能更精确地针对个人具体情况来征收时,税收的公平性肯定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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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说到工资薪金,年终奖也是个人工资所得,也需要扣除个税的,就是说你到手的钱,将会扣去一笔钱,既是从我们身上薅下的羊毛,我们也要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小明当月的工资薪金3500块,未超过薪金个税起征点3500元,而年终奖金是18000块钱。

那么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我们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来找税率。即18000÷12=1500元,对照上面的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3%,那么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8000×3%=540元,其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40元。

如果小明升迁,工资涨到了5500元,超过薪金个税起征点,年底发放的年终奖还是18000元,所需要扣除的个税计算是不同的。超出的5500-3500=2000元按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来计算个税,即2000×10%-105=95块钱。 那么其年终奖(18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呢?

我们先找税率,即18000÷12=1500元,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8000×3%=540元,其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40+95=635元。

这里小伟想说的是,如果小明多发1块钱年终奖金,即18001元,那么他需要缴的个税就不一样了。

用18001÷12=1500.08元,超过1500的标准,对照上面的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那么其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685.1元。也就是说,如果年终奖多发1元,你就多交了1145.1元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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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向来是与我们每个人密切相关的一大税种。除去工资薪金,还有个人劳务报酬也是需要被扣个税的,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独立劳动,不依附于任何单位,比如独立创业的小伙伴就与其息息相关。

那劳务报酬是如何扣除个税的呢?小伟继续深扒~

劳务报酬的扣税是800元免征个税,其规则为:

当月收入在800元到4000元之间,当月应税=(当月收入-800元)×20%;

当月收入在4000元到25000元之间,当月应税=当月收入×(1-20%)×20%;

当月收入在25000元到62500元之间,当月应税=当月收入×(1-20%)×30%-2000;

当月收入超过62500元,当月应税=当月收入×(1-20%)×40%-7000;

小伟继续举栗子~

例如小辉是某大学大三的学生,因为课少,平时会利用空闲时间到麦当劳作兼职,每个小时12块钱,一天工作8小时,一个月可兼职15天,工资按月进行结算这样下来小辉每月的劳务费是12×8×15=1440块钱。

按照上面的个税计算规则,小辉应纳个税额为(1440-800)×20%=128元,所以小辉到手的实际劳务费是1440-128=1312元。这样妈妈就再也不用担心小辉的伙食了~

最后,小伟再说一个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情况。民间所说的“中奖”就是偶然所得。

这里我又要拿隔壁老王来举例了,太对不住老王了。老王在商场购物,结账后参加了商场的抽奖活动,并且喜获了一等奖进口的空气进化器一台,价值3万元。

工作人员将其带到领奖处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之后告诉他,如果需要领奖的话,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价值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老王需要缴纳6000块,这时候老王就纳闷了,在想偶然所得税有没有起征点?税率是20%吗?奖品的价格比广告的市场价格要高,合理吗?

那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偶然所得是以每次的收入额为应纳税额。没有费用扣除标准,也就是所需要全额纳税,税率为20%。

说到这里,我想提醒小伙伴们,遇到和老王类似的情况,如果奖品价格高过市场价格,就要让商家出具价格证明。

好了,今天就说这么多,希望对小伙伴们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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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9-07-09 11:24

都说是好事,又不是你们自己算税,难为的还不是财务人员,辛辛苦苦,还不被理解,唉

发布于 2019-01-23 10:00

刚算了算,五险一金没动,每个月少交税七百多,一年就是8500左右,这肯定算好事啊。

至于很多说到手钱少了的,你公司五险一金按照最低标准交,我们这帮足额交的算怎么回事?打个比方,两个人A和B,薪水都是5000,税改A按照5000的标准交社保,B按照1800的标准交社保。税改后,A肯定是获利的,至于说B,你说你到手少了,前面占了那么多便宜你怎么不叫?这个时候和A拿到手一样还说吃亏了?

屁股决定脑袋,我觉得这次税改很好,期待房贷利息抵扣方案下来。

发布于 2018-09-07 11:33

我觉得挺好的,反正像我这种收入低的人来说是不用交税了,又节省了一部分开支。

发布于 2018-08-28 11:09

还能怎么看少缴一点税呗、方便大家、现在大家的收入都应该达到五千或者是超过五千了吧

发布于 2020-09-17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