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隔壁老赵把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充电,引发火灾遭重罚!火灾现场,触目惊心!
7月13日9时许,
马鞍山市向山镇某小区
一栋多层住宅楼1楼突发火灾
烧毁2辆电动车
1辆自行车
电表箱及通信线路等物品
1—6层楼道及入户门烟熏严重
接到报警后
马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
就近调集消防救援人员火速赶往现场
进行扑救处置
所幸由于处置及时
该起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事发现场
停放在楼道内充电的电动车
被烧的只剩车架
其1—6层墙面烟熏严重
所处的1楼整个楼道内已被浓烟熏得焦黑
并造成同楼道内
居民2辆电动车、1辆自行车
入户门、电表箱及通信线路等物品
及装修构建被烧损
直接财产损失约15822元
火灾现场,触目惊心
1-6 层墙面烟熏严重
所处的1 楼整个楼道内已被浓烟熏得焦黑
2 辆电动车、1 辆自行车、入户门、电表箱
及通信线路等物品及装修构建被烧损
火灾发生后
马鞍山市雨山消防救援大队
立即开展火灾原因调查
经现场实地勘验、询问当事人
调取监控视频等相关证据材料
认定该起火灾原因为
该楼层住户赵某
在楼梯间内违规停放电动车
并违规连接电线给电瓶车充电
致使电瓶车充电设备故障
导致电瓶车起火并引起火灾事故
法律责任,跑不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该起火灾事故责任人赵某因电动车充电过失引起火灾,被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此次对违规停放
飞线充电的电动车主进行行政拘留
为全市公众严格规范
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安全为其充电
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敲响警钟
!!!
消防部门温馨提示
电动车
拒绝进楼入户
拒绝飞线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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