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應備文件
請先在一個月前先準備好
1.照片
2吋白底彩色證件照1張
( 6個月內拍攝,正面、脫帽、無背景 )請貼於簽證申請書上。
2.身分證
台灣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請用A4白紙,單面印刷。
3.最高學歷證書
例:在學(休學)證明(正本)、畢業證書(影本)、休學證明書(影本)等。
※ 沒有註明「依教育部規定本證可替代在學證明」之學生證不予認可。
※ 學歷證件改名而與現在名字不一樣時,請附加有改名記錄之戶籍謄本(正本,3個月內)
4.財力證明
8萬台幣以上由銀行或郵局開立之存款證明書
(正本,1個月內所申請的存款證明)足以購買回台之交通票券,及在日停留初期維持生活之必要費用的證明文件
※ 存摺影本者,不予認可。
※ 若提出之存款證明為親屬所有,則請另加附可證明雙方關係之戶籍謄本 (正本,3個月內)
5.其他自我推薦文件(並非絕對必要)
其他自我推薦之文件影本
例:日本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明、日本語學校修了證明書、日本文化或技藝方面相關證書等,可自我推薦之相關文件。
6.護照正本&影本
※護照正本&影本請同時帶去日本交流協會
相片資料頁(含簽名欄頁)要影印。若曾取得日本簽證、曾出入境日本等,其相關之各頁也請全部影印提出。
範例:
※關於護照:進出日本時,護照必須有效。護照之效期長度雖無特別規定,對於入境日本後,護照剩餘效期較短之申請者,建議先換新護照。
※依據申請時所提出之護照資料影本來審查的,領證時必須是同一本護照。若有考慮換護照者,請先換好護照後再提出申請。
※護照上持照人簽名欄,請記得要簽名。